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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學校
- 執行期程:公告日至114年12月31日
- 學校名單:(依縣市位置由北至南排列)
錄取學校名稱 | |
---|---|
基隆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宜蘭縣羅東鎮羅東國民小學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國民小學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國民小學 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民小學 新竹市香山區港南國民小學 新竹市香山區南隘國民小學 新竹縣竹東鎮大同國民小學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新竹縣湖口鄉和興國民小學 新竹縣竹北市麻園國民小學 苗栗縣大湖鄉東興國民小學 苗栗縣後龍鎮同光國民小學 苗栗縣竹南鎮山佳國民小學 臺中市常春藤高級中學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 臺中市龍井區龍山國民小學 彰化縣鹿港鎮鹿港國民小學 南投縣立明潭國民中學 南投縣溪南國民小學 南投縣南投市康壽國民小學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國民小學 國立新營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高雄市大樹區龍目國民小學 高雄市三民區獅湖國民小學 |
基隆市信義區東光國民小學 新北市五股區德音國民小學 新北市三峽區建安國民小學 新北市瑞芳區瑞芳國民小學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 新竹市香山區茄苳國民小學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 新竹縣竹北市鳳岡國民小學 新竹縣湖口鄉華興國民小學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苗栗縣苑裡鎮蕉埔國民小學 苗栗縣後龍鎮後龍國民小學 臺中市潭子區潭陽國民小學 臺中市北屯區四張犁國民小學 臺中市東區大智國民小學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 彰化縣永靖鄉德興國民小學 南投縣埔里鎮南光國民小學 南投縣埔里鎮埔里國民小學 南投縣埔里鎮太平國民小學 嘉義縣竹崎鄉竹崎國民小學 臺南市鹽水區竹埔國民小學 高雄市小港區港和國民小學 |
- 114年度教育部適性教學基地學校甄選計畫書
- 114年度教育部適性教學基地學校申請表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綜合型高中),每校同一年度僅能由適性教學核心學校、基地學校或中心學校相關計畫,擇一接受補助,唯中心學校可同時執行不同科目(議題)計畫。
核定日至114年12月31日。
50所
基地學校目標為因材網在全學習領域適性教學的推廣應用,以試教教材與辦理研習及推廣等為主(如表1),如下說明。
- 應用因材網進行教學
基地學校至少應有1個班級,於課堂中導入因材網進行長期教學應用,建議結合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進行數位學習,如:使用診斷、學習扶助、翻轉教室或自主學習等不同教學模式,也可自行發展為特色課程。 - 使用因材網進行學習扶助
學校端若有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診斷結果資料,至少有1個班用於因材網上進行扶助學習;無測驗資料,可利用因材網縱貫診斷和單元診斷,作為學習扶助。 - 成立適性教學教師社群
基地學校須成立校內適性教學教師社群,社群人數至少3人,並每學期召開2次以上教師社群會議,每場至少需3位教師參與,分享因材網教學應用模式與具體成效。 - 設計適性教學教案,並進行公開授課
基地學校須設計提交1份自主學習或生成式學習夥伴「e度」結合四學模式學習之教案,以及進行1場公開授課。 - 定期舉辦輔導座談
基地學校需辦理3場輔導座談,每場至少3位校內人員與會,並邀請因材網輔導教師出席參與進行校內因材網結合各種教學模式之教學協助,深入瞭解本計畫執行期間在推廣因材網實際運用與操作現況與困難,並給予適當與建議,達到提升學校計畫運作、教師教學應用便捷、學生學習成效與推廣教學應用之目的。 - 辦理生成式A1應用於因材網或因材網操作推廣工作坊研習
前期擔任基地學校者,應辦理1場生成式AI應用於因材網教學工作坊,提升教師教學運用能力,改善教學效果,促進教學質量,初次擔任基地學校者,應辦理1場因材網操作推廣工作坊,邀請因材網合格講師進行指導,幫助校內教師深入了解因材網系統功能特色。 - 參與計畫會議
基地學校每學期須召開1場聯席會議,討論工作事項及執行情形,若有進度嚴重落後者將另行辦理追蹤管考會議。 - 繳交成果報告
繳交114年度成果報告1份。 - 科技領導社群
前期擔任基地學校者,須派員參加因材網之科技領導社群活動,初次擔任基地學校者鼓勵參加。 - 因材網派發暑假作業
前期擔任基地學校者,應導入暑假作業,並配合暑假作業使用因材網,初次擔任基地學校者鼓勵使用,以提升使用率。
表1 基地學校工作項目及應繳交成果資料
項次 | 工作事項 | 年度指標 | 應繳交成果資料 (依計畫執行情形滾動修正) |
---|---|---|---|
一 | 應用因材網進行教學 至少1個班級進行長期教學應用 |
1班 | 免,由計畫團隊整理 |
二 | 使用因材網進行學習扶助 至少1個班級 |
1份 | 學習扶助紀錄表 |
三 | 適性教學教師社群會議 每次至少3名校內人員與會 |
4場 | 社群會議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 |
四 | 適性教學教案 提交自主學習或生成式學習夥伴「e度」結合四學模式學習之教案 |
1份 | 適性教學教案(學案) DOC、ODF、PDF格式 |
公開授課 以設計之教案或學案進行公開授課 |
1場 | 公開授課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觀課紀錄表、簽到表 |
|
五 | 定期舉辦輔導座談 每學期至少1次,每次至少3名校內人員與會 |
3場 | 輔導座談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 |
六 | 辦理生成式AI應用於因材網或因材網操作推廣工作坊研習 前期擔任基地學校者,應辦理1場生成式AI應用於因材網教學工作坊,提升教師教學運用能力,改善教學效果,促進教學質量,初次擔任基地學校者應辦理1場因材網操作推廣工作坊,邀請因材網合格講師進行指導,幫助校內教師深入了解因材網系統功能特色。 |
1場 | 工作坊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 |
七 | 參與計畫會議 |
2場 | 免 |
八 | 繳交成果報告 以當年工作項目成果彙整製作 |
1份 | 另案通知報告格式 |
九 | 科技領導社群 前期擔任基地學校者,須派員參加因材網之科技領導社群活動,初次擔任基地學校者鼓勵參加。 |
1場 | 免 |
十 | 因材網派發暑假作業 前期擔任基地學校者,應導入暑假作業,並配合暑假作業使用因材網,初次擔任基地學校者鼓勵使用,以提升使用率。 |
1份 | 暑假作業派發紀錄表 |
- 經費補助
每校補助金額基本經費為新臺幣5萬元。 - 經費請撥及結報
(一)請撥
1.甄選公告後,各校檢附領據與簽署完成計畫契約書向計畫團隊申請114年度款項。自核定公文之日起,逾期一個月未請款者,視同放棄。
2.經費金額於計畫契約書簽訂後即可向計畫團隊辦理請款。
(二)結報
當年12月底前完成經費結報,其結餘款及未執行經費應繳回計畫團隊,並檢附原始憑證、支出明細表及收支結算表併公文函報計畫團隊辦理結案事宜。
(三)當年7月底前未達計畫團隊規範之工作項目進度,依情節嚴重程度酌於扣減補助或中止其計畫;若進度嚴重落後,將取消基地學校身分,並需繳回補助款項。
(四)受補助之學校,一經核定,不得任意變更。如因故撤銷或逾期未執行者,最遲應於計畫核定後2個月內備文向計畫團隊說明,並繳回全部補助款項。
(五)各校之計畫執行情形,將會回報其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補助經費項目:國內出差旅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出席費、諮詢費、鐘點費、輔導費、印刷費、代課鐘點費、餐費、網路頻寬租用費、雜支等。
- 計畫團隊及基地學校依校內教職員使用與協助推廣情況,推薦有功人員名單,得報請教育部給予敘獎。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19日(星期三)止
- 申請方式:
(一)請至數位內容充實計畫網站(網址:https://proj.moe.edu.tw/dcep/),點選訊息公告選單之活動報名,於「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基地學校甄選計畫」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基本資料及上傳申請表。
(二)請填寫附件「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基地學校申請表」,表件核章後掃描為電子檔(pdf格式)上傳至上述申請頁面,始完成申請作業,檔案名稱請命名為「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基地學校申請表-○○縣(市)-學校名稱」。
(三)申請資料應完備,不符規定或逾期者(以送出申請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四)錄取公告日期:114年3月於因材網官網上公告基地學校錄取名單(網址:https://adl.edu.tw/HomePage/adaPick)。 - 審查重點
- (一)成效預計推廣人數。(30%)
- (二)教師社群預計人數。(20%)
- (三)預計使用學生數。(20%)
- (四)預計使用教師數。(20%)
- (五)學習平臺使用經驗。(5%)
- (六)學習平臺使用領域數。(5%)
- (七)校園學習載具/網路環境準備。(加分)
*評分分數相同者,偏遠地區優先錄取。
*使用經驗實際執行人數,需具體提供相關內容佐證。
- 計畫執行期間,基地學校應依計畫要求提供階段工作進度及成果資料;並得視實際需要辦理相關會議,檢視計畫執行成效,實施學校須配合參加,依計畫建議事項研擬檢討改善措施,並於規定時間內改進。
- 計畫相關成果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如有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悉由實施學校及執行人員自行負責法律責任。
- 參與本計畫執行之實施學校均同意並遵守規定提交資料以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標示授權。
- 基於計畫成果公開及教育資源開放,實施學校須繳交分享課程教案、教材等資料予計畫團隊或上傳至因材網或教育部指定平臺及網站,以供全國教師觀摩使用;相關教學活動應同意開放於因材網或教育部指定平臺及網站,供全國民眾查詢瀏覽。
- 其他未盡事宜,依計畫相關函文或公告辦理,本計畫保有變更執行項目及終止計畫之權利,並保留最終解釋權。
- 聯絡方式:林小姐,(04)2369-6433,ADL02@adl.net.tw。
中心學校
- 執行期程:公告日至114年12月31日
- 學校名單:(依縣市位置由北至南排列)
- 聯席會議場次:(依實際辦理情形滾動修正)
序 | 領域名稱 | 錄取學校名稱 |
---|---|---|
1 | 國小音樂 |
臺南市新營區新泰國民小學 屏東縣萬丹鄉新庄國民小學 |
2 | 國小表演藝術 |
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民小學 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 屏東縣屏東市復興國民小學 |
3 | 國小視覺藝術 |
臺中市新社區新社國民小學 臺中市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 |
4 | 國小音樂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臺中市霧峰區霧峰國民小學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國民小學 彰化縣員林市東山國民小學 |
5 | 國中音樂 |
臺中市立東勢國民中學 |
6 | 國中表演藝術 |
臺中市立大墩國民中學 彰化縣立溪湖國民中學 |
7 | 國中視覺藝術 |
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蚵寮國民中學 |
8 | 國中體育 |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 臺南市立新市國民中學 |
9 | 國中健康 |
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 |
10 | 國小資訊教育 國中資訊科技 |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 臺中市大甲區華龍國民小學 臺中市潭子區東寶國民小學 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 高雄市前金區前金國民小學 |
11 | 國中小數學 |
新北市石碇區永定國民小學 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民小學 新北市立重慶國民中學 新北市新店區新和國民小學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花蓮縣花蓮市復興國民小學 臺南市新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臺南市善化區小新國民小學 |
12 | 國中小國語文 |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民小學 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 彰化縣北斗鎮萬來國民小學 南投縣埔里鎮史港國民小學 南投縣名間鄉名間國民小學 嘉義縣東石鄉港墘國民小學 嘉義縣鹿草鄉下潭國民小學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國民小學 |
13 | 技術型高中電機電子 |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 臺中市立臺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國立南投高級中學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14 | 技術型高中數位科技 |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15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物理 |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 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
16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化學 |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 |
17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生物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臺南市立土城高級中學 國立鳳山高級中學 |
18 | 技術暨綜合型高中數學 |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等學校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
19 | 國高中地球科學 |
新北市立竹圍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
20 | 國中小英語文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國民小學 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 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 南投縣南投市營盤國民小學 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 高雄市橋頭區橋頭國民小學 |
21 | 國中小自然科學 |
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民小學 新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國民小學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桃園市龜山區大湖國民小學 新竹市東區青草湖國民小學 臺中市潭子區東寶國民小學 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 臺中市豐原區翁子國民小學 臺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 南投縣南投市營盤國民小學 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高雄市路竹區蔡文國民小學 |
22 | 普通型高中數學 |
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
23 | 普通型高中國語文 |
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24 | 高中英語文 |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新竹市私立曙光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
【114年適性教學核心學校暨教材研發中心學校聯席會議場次】
名稱 | 日期 | 地點 |
---|---|---|
第一次聯席會議 | 114年3月19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二次聯席會議 | 114年4月9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三次聯席會議 | 114年5月7日(三) | 國立成功大學 |
第四次聯席會議 | 114年6月4日(三) | 高雄科工館南館 |
第五次聯席會議 | 114年7月9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六次聯席會議 | 114年8月6日(三)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 |
第七次聯席會議 | 114年9月10日(三)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廣學院) |
第八次聯席會議 | 114年10月8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九次聯席會議 | 114年11月5日(三) | 國立成功大學 |
第十次聯席會議-自主學習節 | 114年12月3日(三) | 另案通知 |
- 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教材研發中心學校甄選計畫
- 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教材研發中心學校申請表
- 研發推廣學校
- 適用領域:
國小音樂、國小視覺藝術、國小健康與體育、國中音樂、國中表演藝術、國中視覺藝術、國中體育、國中健康、國中小數學、技術型高中數位科技(技術型高中)、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物理、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生物、普通暨綜合型高中數學、國中小自然科學、普通型高中數學、普通型高中國語文 - 申請表:
- 適用領域:
- 推廣學校
- (1)適用領域:
國小表演藝術、國小資訊教育暨國中資訊科技、國中小國語文、技術型高中電機電子、技術型高中數位科技(普通型高中)、普通暨技術型高中化學、國高中地球科學、國中小英語文、高中英語文 - (2)申請表:
- (1)適用領域:
- 研發推廣學校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綜合型高中),每校同一年度僅能由適性教學核心學校、基地學校或中心學校相關計畫,擇一接受補助,唯中心學校可同時執行不同科目(議題)計畫。
核定日至114年12月31日。
分成研發及推廣與推廣學校二類,如下說明。
項次 | 計畫名稱 | 甄選總校數 | 研發及推廣校數 | 適用學制 | 適用年級 | 推廣校數 | 適用學制 | 適用年級 |
---|---|---|---|---|---|---|---|---|
一期計畫:計畫期程至114年12月31日 | ||||||||
一 | 國小音樂 | 2間 | 2間 | 國民小學 | 1-6年級 | - | - | - |
二 | 國小表演藝術 | 2間 | - | - | - | 2間 | 國民小學 | 3-6年級 |
三 | 國小視覺藝術 | 2間 | 2間 | 國民小學 | 3-6年級 | - | - | - |
四 | 國小健康與體育 | 3間 | 3間 | 國民小學 | 1-6年級 | - | - | - |
五 | 國中音樂 | 2間 | 2間 | 國民中學 | 7-9年級 | - | - | - |
六 | 國中表演藝術 | 2間 | 2間 | 國民中學 | 7-9年級 | - | - | - |
七 | 國中視覺藝術 | 2間 | 2間 | 國民中學 | 7-9年級 | - | - | - |
八 | 國中體育 | 2間 | 2間 | 國民中學 | 7-9年級 | - | - | - |
九 | 國中健康 | 2間 | 2間 | 國民中學 | 7年級 | - | - | - |
十 | 國小資訊教育 國中資訊科技 |
4間 | - | - | - | 2間 | 國民小學 | 3-6年級 |
2間 | 國民中學 | 7-8年級 | ||||||
十一 | 國中小數學 | 6間 | 6間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 1-9年級 | - | - | - |
十二 | 國中小國語文 | 6間 | - | - | - | 6間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 1-9年級 |
十三 | 技術型高中電機電子 | 18間 | - | - | - | 18間 | 技術暨綜合型高中 | 10-12年級 |
十四 | 技術型高中數位科技 | 4間 | 2間 | 技術型高中 | 10年級 | 2間 | 普通型高中 | 10年級 |
十五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物理 | 6間 | 6間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 | 10-12年級 | - | - | - |
十六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化學 | 6間 | - | - | - | 6間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 | 10-12年級 |
十七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生物 | 5間 | 5間 | 普通暨技術型高中 | 10-12年級 | - | - | - |
十八 | 技術暨綜合型高中數學 | 6間 | 6間 | 技術暨綜合型高中 | 10-11年級 | - | - | - |
十九 | 國高中地球科學 | 2間 | - | - | - | 2間 | 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 | 7-12年級 |
二期計畫:計畫期分114年1月1日至8月31日、1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 ||||||||
二十 | 國中小英語文 | 7間 | - | - | - | 7間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 3-9年級 |
二十一 | 國中小自然科學 | 13間 | 13間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 3-9年級 | - | - | - |
二十二 | 普通型高中數學 | 2間 | 2間 | 普通型高中 | 10-12年級 | - | - | - |
二十三 | 普通型高中國語文 | 6間 | 6間 | 普通型高中 | 10-12年級 | - | - | - |
二十四 | 高中英語文 | 5間 | - | - | - | 5間 | 高級中等學校 | 10-12年級 |
中心學校目標為因材網在各教育階段及不同科目(議題)適性教學的推廣使用,以開發及試教教材與辦理研習及推廣等為主(如表1),如下說明。
- 成立校內適性教學教師社群
成立校內(或跨校)適性教學教師社群,每學期召開2次、全年總計至少4場會議,共同分享因材網教學應用模式與具體成效。 - 設計適性教學教案,並進行教學實驗及公開授課
每年應配合實驗單元產出適性教學教案2至3份,進行教學實驗2至3場及公開授課1場,其中1場實驗須以自主學習模式、翻轉教學模式、結合因材網的漸進式探究學習模式或AI教學導入模式進行實驗,探討適性教學之成效。教材研發由各計畫團隊與中心學校議定。 - 定期舉辦輔導座談/會議
每學期辦理1場次輔導座談/會議,每年共2場,邀請輔導教授或計畫團隊出席參與,深入瞭解本計畫執行期間在推廣適性教學輔助系統應用與操作現況與困難並給予適當與建議,以達到提升學校計畫運作、教師教學應用便捷、學生學習成效與推廣教學應用之目的。每學期辦理1場次輔導座談/會議,每年共2場,邀請輔導教授或計畫團隊出席參與,深入瞭解本計畫執行期間在推廣適性教學輔助系統應用與操作現況與困難並給予適當與建議,以達到提升學校計畫運作、教師教學應用便捷、學生學習成效與推廣教學應用之目的。。 - 參與計畫會議
計畫團隊將每月召開進度報告會議或相關會議,各中心學校請派代表至少1人出席。。 - 培育適性教學種子教師
每年至少培育2位校內(或跨校)種子教師(其中1位是A2講師),並加入由計畫團隊成立之科目(議題)社群,協助推廣及分享因材網教學應用模式與成效。 - 因材網教學使用
中心學校因材網每月使用時數全校合計應至少達【每月授課節數*授課時間*15%】,其中授課時間國小為40分鐘、國中為45分鐘及高中為50分鐘,每月授課節數依科目(議題)授課節數計算。 - 辦理推廣研習工作坊
辦理校外適性教學推廣研習工作坊至少2場,每場次約3小時。 - 協助夥伴學校導入因材網
協助1所夥伴學校導入因材網進行教學與學習,協助方式由中心學校自行規劃,夥伴學校可由中心學校自行找尋或由計畫團隊媒合,經計畫團隊同意後實施。 - 國中小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領域中心學校推動學習扶助
中心學校若有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診斷結果資料,應至少有1個班級於因材網上進行扶助學習;無測驗資料,可利用因材網縱貫診斷和單元診斷,作為學習扶助。(工作項目執行方式請填寫於申請表第八項「中心學校任務執行規劃」欄位)
表1 中心學校工作項目及應繳交成果資料表
項次 | 工作事項 | 年度指標 | 應繳交成果資料(依計畫執行情形滾動修正) |
---|---|---|---|
一 | 成立校內適性教學教師社群 每學期召開2次、全年總計至少4場會議 |
1個 | 社群會議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 |
二 | 適性教學教案 提交自主學習、翻轉教學或漸進式探究學習教案教材研發由計畫團隊與中心學校議定 |
2至3份 | 適性教學教案 DOC、ODF、PDF格式 |
教學實驗 其中1場以自主學習、翻轉教學或漸進式探究學習模式進行實驗 |
2至3場 | 教學實驗紀錄 每場次1份 |
|
公開授課 以設計之教案進行公開授課 |
1場 | 公開授課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觀課紀錄表、簽到表 |
|
三 | 定期舉辦輔導座談/會議 每學期至少1次 |
2場 | 輔導座談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 |
四 | 參與計畫會議 | 10場 | 免 |
五 | 培育適性教學種子教師 其中1位是A2講師 |
2位 | 種子教師名單 |
六 | 因材網教學使用 每月使用至少達每月授課節數*授課時間*15% |
依科目、學制計算 | 免,由計畫團隊整理 |
七 | 辦理推廣研習工作坊 辦理校外工作坊,每場次約3小時 |
2場 | 工作坊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 |
八 | 協助夥伴學校導入因材網 夥伴學校須持續使用因材網並檢視使用時數 |
1所 | 免,由計畫團隊整理 夥伴學校使用時數不佳,須擬定協助方案 |
九 | 使用因材網進行學習扶助 僅國中小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領域中心學校須規劃此項工作項目,至少1個班級導入 |
1班 | 學習扶助紀錄表 全年度1份 |
計畫類型 | 一期計畫 | 二期計畫 |
---|---|---|
經費補助 | 中心學校每校補助金額經費以每年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以下為限,經費補助將依實驗班級數、使用教師人數、使用學生人數及推廣人數等內容,由計畫團隊核定補助金額。 | |
經費請撥 | 自核定公文之日起,逾期1個月未請款者,視同放棄。 | |
甄選公告後,各校檢附領據與簽署完成計畫契約書向各計畫團隊申請114年款項。 | 甄選公告後,各校檢附領據與簽署完成計畫契約書向各計畫團隊申請114年第1期款項,另於9月檢附領據向各計畫團隊申請114年第2期款項。 | |
經費結報 | 12月底前完成經費結報。 | 第1期款於8月底前、第2期款於12月底前完成經費結報。 |
結餘款及未執行經費應繳回各計畫團隊,並檢附成果報告、原始憑證、支出明細表及收支結算表併公文函報各計畫團隊辦理結案事宜。 | ||
經費項目 | 國內出差旅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出席費、諮詢費、鐘點費、輔導費、印刷費、代課鐘點費、餐費、網路頻寬租用費、雜支等。 | |
注意事項 |
1.7月底前未達申請表中實驗學生數與單元數,依執行情形酌予扣減補助或中止其計畫與取消中心學校身分,並須繳回補助款項。 2.受補助之學校,一經核定,不得任意變更。如因故撤銷或逾期未執行者,最遲應於計畫核定後2個月內備文向各計畫團隊說明,並繳回全部補助款項。 3.各校之計畫執行情形,將會回報其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 中心學校依校內教職員使用與協助推廣情況,推薦有功人員名單給予敘獎。
- 參與計畫附加價值包括計畫工作涵蓋教學成效驗證,分析學生學習成效,並產生學生學習狀況報表,供計畫參與學校及老師瞭解學生學習狀況,做為教學改善之依據。。
- 經與計畫團隊簽署計畫契約書後,將擇期辦理中心學校頒牌儀式。
(一)請至數位內容充實計畫網站(網址:https://proj.moe.edu.tw/dcep/),點選訊息公告選單之活動報名,於「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中心學校甄選計畫」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基本資料及上傳申請表。
(二)請填寫附件「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教材研發中心學校申請表」,表件核章後掃描為電子檔(pdf格式)上傳至上述申請頁面,始完成申請作業,檔案名稱請命名為「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教材研發中心學校申請表-○○學制科目(議題)-○○縣(市)-學校名稱」。
(三)申請資料應完備,不符規定或逾期者(以送出申請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四)錄取公告日期:114年3月於因材網官網上公告中心學校錄取名單(網址:https://adl.edu.tw/HomePage/adaP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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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發及推廣學校
1.實驗班級數。(10%)
2.實驗班級學生數。(10%
3.實驗班級教師數。(10%)
4.實驗單元數。(10%)
5.工作坊推廣人數。(8%)
6.參加計畫團隊成立之科目(議題)社群種子教師數。(7%)
7.夥伴學校推動策略。(10%)
8.中心學校任務執行規劃。(15%)
9.教材研發製作。(20%)
10.曾經參與計畫。(加分) -
(2)推廣學校
1.實驗班級數。(10%)
2.實驗班級學生數。(10%)
3.實驗班級教師數。(10%)
4.實驗單元數。(10%)
5.工作坊推廣人數。(10%)
6.參加計畫團隊成立之科目(議題)社群種子教師數。(10%)
7.夥伴學校推動策略。(10%)
8.中心學校任務執行規劃。(30%)
9.曾經參與計畫。(加分)
- 計畫執行期間,中心學校應依計畫要求提供階段工作進度及成果資料;並得視實際需要辦理相關會議,檢視計畫執行成效,中心學校須配合參加,依計畫建議事項研擬檢討改善措施,並於規定時間內改進。
- 計畫相關成果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如有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悉由實施學校及執行人員自行負責法律責任。
- 參與本計畫執行之實施學校均同意並遵守規定提交資料以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標示授權。
- 基於計畫成果公開及教育資源開放,實施學校須繳交分享課程教案、教材等資料予計畫團隊或上傳至因材網或教育部指定平臺及網站,以供全國教師觀摩使用;相關教學活動應同意開放於因材網或教育部指定平臺及網站,供全國民眾查詢瀏覽。
- 其他未盡事宜,依計畫相關函文或公告辦理,本計畫保有變更執行項目及終止計畫之權利,並保留最終解釋權
- 聯絡方式
- (一)國小音樂:吳小姐,電話:(06)213-3111#868。
- (二)國小表演藝術:蔡小姐、詹先生,電話:(08)766-3800#33006。
- (三)國小視覺藝術:周小姐,電話:(03)450-6333#8730。
- (四)國小健康與體育:陳小姐,電話:(04)2218-3412。
- (五)國中音樂:呂小姐,電話:(05)534-2601#4281。
- (六)國中表演藝術:朱先生,電話:0938-771-792。
- (七)國中視覺藝術:蔡小姐、洪小姐,電話:(06)253-3131#7309。
- (八)國中體育:黃小姐,電話:(02)7749-7041。
- (九)國中健康:陳先生,電話:(02)7749-1734。
- (十)國小資訊教育暨國中資訊科技:張小姐,電話:(04)23952340#131。
- (十一)國中小數學:陳先生,電話:(04)2218-3780。
- (十二)國中小國語文:謝小姐,電話:(04)2218-3477。
- (十三)技術型高中電機電子:艾小姐,電話:(04)2261-3158#2304。
- (十四)技術型高中數位科技:文小姐,電話:(02)7749-3440。
- (十五)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物理:李小姐,電話:(02)2727-2983#102。
- (十六)普通暨技術型高中化學:陳先生,電話:(02)7749-6166。
- (十七)普通暨技術型高中生物:温小姐,電話:(06)275-7575#58408。
- (十八)技術暨綜合型高中數學:詹先生,電話:(02)7749-9455。
- (十九)國高中地球科學:莊小姐,電話:(03)422-7151#35454。
- (二十)國中小英語文:許小姐,電話:(04)2218-3955。
- (二十一)國中小自然科學:謝先生,電話:(03)422-7151#35454。
- (二十二)普通型高中數學:詹先生,電話:(02)7749-9455。
- (二十三)普通型高中國語文:謝小姐,電話:(04)2218-1114。
- (二十四)高中英語文:李小姐,電話:(04)723-2105#2550。
核心學校
- 執行期程:公告日至114年12月31日
- 學校名單:(依縣市位置由北至南排列)
- 聯席會議場次:(依實際辦理情形滾動修正)
錄取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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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中山區中華國民小學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私立中山國民小學 新竹市北區南寮國民小學 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民小學 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 彰化縣北斗鎮螺青國民小學 雲林縣斗六市鎮東國民小學 |
【114年適性教學核心學校暨教材研發中心學校聯席會議場次】
名稱 | 日期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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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聯席會議 | 114年3月19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二次聯席會議 | 114年4月9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三次聯席會議 | 114年5月7日(三) | 國立成功大學 |
第四次聯席會議 | 114年6月4日(三) | 高雄科工館南館 |
第五次聯席會議 | 114年7月9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六次聯席會議 | 114年8月6日(三)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 |
第七次聯席會議 | 114年9月10日(三)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廣學院) |
第八次聯席會議 | 114年10月8日(三)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第九次聯席會議 | 114年11月5日(三) | 國立成功大學 |
第十次聯席會議-自主學習節 | 114年12月3日(三) | 另案通知 |
- 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核心學校甄選計畫
- 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核心學校申請表及推動計畫書
核定日至114年12月31日。
10所
本計畫核心學校目標將適性教學推廣於多領域、多年級及常態性融入課程教學使用,並多元發展各校特色,核心學校應熟悉因材網的各項教學模式、樹立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的教學典範,透過社群擴散其影響力,且供全國學校觀摩學習,以期適性教學模式能常態運用於教學中,並鼓勵、協助學校建立整體規劃,將其融入課程發展及教學機制,推動適性教學模式之永續經營,核心學校工作詳述如下:
- 因材網教學常態化
核心學校應至少兩個年級以上的班級,將因材網作為學習工具運用於每個單元活動中;學生每月登入停留總時數需達適性教學學校*前50%,或每月人均時數達適性教學學校前50%;時數未達將啟動輔導機制,持續兩個月未達標,將取消核心學校資格。依學校規模(總班級數)應參與的班級數及實施學科領域最低數量如下表:
學校總班級數 24班以下 25-50班 50班以上 實施學科領域 2個以上 3個以上 參與班級 3班以上 6班以上 9班以上 - 使用因材網進行學習扶助
核心學校若有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診斷結果資料,應至少有1個班級於因材網上進行扶助學習;無測驗資料,可利用因材網縱貫診斷和單元診斷,作為學習扶助。 - 使用因材網派發暑假作業
核心學校應每學期至少有2個班級,使用因材網平臺派發學生暑假作業。 - 成立適性教學教師社群
核心學校須成立適性教學教師社群,並辦理經驗交流會議,每場會議至少需3位教師與會,分享因材網教學應用模式與具體成效。每學期召開2次以上。 - 參與適性教學科技領導社群
邀請相關執行人員(校長、主任、組長、教學業務、資訊業務、實際教學教師等),每校須至少有3名成員加入,社群成員依據需求自訂因材網推動探討主題並進行交流分享;核心學校須至少主辦一場科技領導社群會議;另需參與其他核心學校或計畫團隊主辦之社群活動至少一場。 - 進行教學實驗及公開授課
核心學校須從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中至少研發2份不同領域之教案(搭配實驗單元,其中1份需結合運用因材網生成式學習夥伴「e度」),以實驗設計或準實驗設計(含實驗組與對照組、每組建議達30人以上,或經計畫團隊認可之設計,如單組前後測設計…等),至少進行2單元的教學實驗(其中1單元需結合因材網生成式學習夥伴「e度」)及5場公開授課,探討適性教學之成效。
教學實驗及公開授課可搭配其他學校共同辦理,搭配之合作學校(以下簡稱共備學校),其協助核心學校執行計畫產生之相關費用得由核心學校補助經費項下支應。
5場公開授課,須於自主學習節期間辦理3場(可由核心學校輔導或協助共備學校進行演示),以供全國學校觀摩學習,其中至少有1場次應搭配因材網生成式學習夥伴「e度」,展現科技輔助學習的應用實例。 - 定期舉辦輔導座談
核心學校須辦裡2場輔導座談(每學期1場),每場至少3名校內人員與會,並邀請計畫團隊出席參與,深入瞭解執行本計畫期間,因材網實際運用的現況,以達提升學校計畫運作、教師教學應用便捷、學生學習成效與推廣教學應用之目的。 - 研發各領域自主學習教學模式因材網課程包
核心學校須依據領域(數學、國語文、自然科學、英語文等)發展各領域自主學習教學模式,並依計畫團隊規劃之領域,運用因材網課程包功能,製作自主學習教學模式因材網課程包2份,研發過程需配合教學實驗及公開授課,內容應包含推廣使用說明、教案、學習單或學生自評表等相關文件。 - 協助因材網推廣活動
核心學校須於本計畫官方粉絲專頁發表文章2篇(每學期至少1篇),並配合本計畫拍攝推廣影片。 - 協助夥伴學校導入因材網
協助2所夥伴學校導入因材網進行教學與學習,協助方式由核心學校自行規劃,夥伴學校可由核心學校自行找尋或由計畫團隊媒合,經計畫團隊同意後實施。 - 培育適性教學種子教師
由核心學校教師社群中遴選優秀教師,培育適性教學種子教師,協助校內因材網教學應用與分享推廣,參與教師社群會議或相關推廣活動,每所核心學校至少培訓3名。 - 培育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講師
核心學校應推派教師參與因材網講師培訓,至少培訓1名新任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講師,以協助校內外推廣分享因材網教學應用模式及具體成效。 - 學習成效評估
核心學校須進行暑假或學習扶助效益分析,提供質量化佐證資料進行成效評估,另須配合計畫參與標準化測驗,測驗形式將另行公布。 - 參與計畫會議及自主學習節
本計畫將定期召開進度報告之聯席會議,核心學校至少需派員1人出席,聯席會議全年出席率將列入期末審查及未來新年度計畫審查衡量指標。
自主學習節與適性教學應用論壇,核心學校至少需派員1人出席,並進行研發之教案內容、自主學習教學應用模式運用執行、搭配因材網進行適性化教學等全面性成果分享。 - 參與期末審查會議
核心學校應參與計畫團隊辦理之期末審查會議,或配合規劃進行期末成果發表。 - 核心學校工作事項及應繳交成果資料表
項次 工作事項 年度指標 應繳交成果資料
(依計畫執行情形滾動修正)一 因材網教學常態化
符合學校規模應實施班級數✔ 免,由計畫團隊整理 二 使用因材網進行學習扶助
至少1個班級1班 學習扶助紀錄表
全年度1份三 使用因材網派發寒暑假作業
至少2個班級2班 暑假作業派發紀錄表
全年度1份四 辦理適性教學教師社群會議
每次至少3名人員與會4場 社群會議記錄
每學期2場,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五 參與適性教學科技領導社群
至少有3名成員加入3名 社群成員名單
至少主辦1場次,參與他校或計畫團隊主辦1場次六 進行教學實驗
應為不同領域,可跨校共備,至少1場次搭配學習夥伴「e度」應用2場 教學實驗紀錄表
至少進行2單元,每場次1份適性教學教案
應為不同領域且需搭配適性教學實驗,可跨校共備,至少1場次搭配學習夥伴「e度」應用2份 適性教學教案
DOC、DOCT格式公開授課 5場 公開授課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觀課紀錄表、簽到表搭配教學實驗辦理 2場 自主學習節辦理(可由共備學校演示) 3場 七 定期舉辦輔導座談
每學期1場,每場至少3名校內人員與會2場 輔導座談紀錄表
每場次1份,含簽到表八 研發自主學習教學模式因材網課程包
研發過程需配合教學實驗及公開授課2份 因材網課程包 九 協助因材網推廣活動
每學期應至少1篇2篇 文字稿及相關相片
每學期至少1篇十 協助夥伴學校導入因材網
夥伴學校須持續使用因材網並檢視使用時數2所 免,由計畫團隊整理
夥伴學校使用時數不佳,須擬定協助方案十一 培育適性教學種子教師
應參教師社群會議或相關推廣活動3名 種子教師名單 十二 培育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講師(D) 1位 講師名單 十三 學習成效評估
配合計畫團隊規劃參與標準化測驗✔ 免,由計畫團隊整理 十四 參與計畫聯席會議
每校至少1名參與,出席率將列入期末審查衡量指標✔ 免 參與自主學習節與適性教學應用論壇
每校至少1名參與,須進行全面性成果分享1名 免 十五 參與計畫期末審查會議 ✔ 計畫期末審查資料
- 經費補助
每校補助金額基本經費為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 - 經費請撥及結報
(一)請撥
1.甄選公告後,依函文掣據請撥,經費金額給付方式如下。
(1)第一期款:核定補助經費的百分之六十(第一期將核撥18萬元),計畫契約書簽訂後即可向計畫團隊請款。
(2)第二期款:核定補助經費的百分之四十(第二期將核撥12萬元),已撥經費執行率達百分之七十,且至少完成2場教師社群會議及教學實驗、公開授課及輔導座談各1場,並繳交相關成果紀錄即可請撥。
2.自核定公文之日起,逾期一個月未請款者,視同放棄。
(二)結報
於114年12月中前完成經費核銷,其結餘款及未執行經費應繳回計畫團隊,並檢附原始憑證、支出明細表及收支結算表並公文函報計畫團隊辦理結案事宜。。
(三)114年7月底前未達計畫團隊規範之工作項目進度,依情節嚴重程度酌於扣減補助或中止其計畫;若進度嚴重落後,將取消核心學校身分,並需繳回補助款項、補助設備以及掛牌。
(四)受補助之學校,一經核定,不得任意變更。如因故撤銷或逾期未執行者,最遲應於計畫核定後2個月內備文向計畫團隊說明,並繳回全部補助款項及設備。
(五)各校之計畫執行情形,將回報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補助經費項目:國內出差旅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出席費、諮詢費、鐘點費、輔導費、印刷費、代課鐘點費、餐費、網路頻寬租用費、雜支。
- 計畫團隊及核心學校依校內教職員使用與協助推廣情況,推薦有功人員名單(含共備學校表現優異突出者),得報請教育部給予敘獎。
- 計畫團隊遴選績優學校與績優教師,並於自主學習節與適性教學應用論壇頒發獎狀。
- 參與計畫附加價值包括計畫工作涵蓋教學成效驗證,分析學生學習成效,並產生學生學習狀況報表,供計畫參與學校及老師瞭解學生學習狀況,做為教學改善之依據。
- 經與計畫團隊簽署契約書後,將擇期辦理核心學校頒牌儀式。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19日(星期三)止。
- 申請方式:
(一)請至數位內容充實計畫網站(網址:https://proj.moe.edu.tw/dcep/),點選訊息公告選單之活動報名,於「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核心學校甄選計畫」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基本資料及上傳申請表。
(二)請填寫附件「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核心學校申請表」,表件核章後掃描為電子檔(pdf格式)上傳至上述申請頁面,始完成申請作業,檔案名稱請命名為「114年教育部適性教學核心學校申請表-○○縣(市)-學校名稱」。
(三)申請資料應完備,不符規定或逾期者(以送出申請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四)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參閱填寫附件,總頁數10頁為限。
- 因材網推動計畫書內容:
(1)因材網使用現況數據(無須提供,由計畫端整理)。
(2)因材網使用成效預估。
(3)學習載具因材網每週使用規劃。
(4)因材網推動特色。
(5)科技領導社群促進策略。
(6)夥伴學校推動策略。 -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通過可參與第二階段面試。
- 面談日期:114年2月24日(星期一)或2月25日(星期二)。
- 面試出席人員:申請學校校長及相關承辦人員。
- 面試內容:請說明因材網推動計畫,每所學校報告5分鐘,可使用第一階段資料或另行準備簡報電子檔(PPT檔案、5頁為限)。
(七)錄取公告日期:114年3月於因材網官網上公告基地學校錄取名單(網址:https://adl.edu.tw/HomePage/adaPick)。
- 審查重點
- (一)因材網使用現況(無須提供,由計畫團隊提供)。(20%)
- (二)因材網使用成效預估。(5%)
- (三)因材網常態化規劃。(5%)
- (四)因材網推動特色。(30%)
- (五)科技領導社群促進策略。(30%)
- (六)夥伴學校推動策略。(10%)
- 計畫執行期間,基地學校應依計畫要求提供階段工作進度及成果資料;並得視實際需要辦理相關會議,檢視計畫執行成效,實施學校須配合參加,依計畫建議事項研擬檢討改善措施,並於規定時間內改進。
- 計畫相關成果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如有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悉由實施學校及執行人員自行負責法律責任。
- 參與本計畫執行之實施學校均同意並遵守規定提交資料以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標示授權。
- 基於計畫成果公開及教育資源開放,實施學校須繳交分享課程教案、教材等資料予計畫團隊或上傳至因材網或教育部指定平臺及網站,以供全國教師觀摩使用;相關教學活動應同意開放於因材網或教育部指定平臺及網站,供全國民眾查詢瀏覽。
- 其他未盡事宜,依計畫相關函文或公告辦理,本計畫保有變更執行項目及終止計畫之權利,並保留最終解釋權。
- 計畫申請聯絡人:李小姐,(04)2218-1097,ADL02@adl.net.tw